【孙国华】法理学探析全11集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孙国华
中国人民大学
孙国华,1925年生,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和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本体论 ontology是由17世纪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首先使用的。法的本体-本源-本质本体讲的是最初的形态-孙国华认为法的本体是一种关系本源是来源于哪里本质是怎么看(职能)法权:特殊多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即是本体物质社会关系、思想社会关系(价值社会判断)观点总结:政党的权利义务关系加之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这种社会关系就是法的原型、本体。古代:刑即法法是规范总和世界的本体是物质的,但法的本体是特殊的思想关系和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法和法律的关系1553年葡萄牙人入居澳门闸门港澳台重大历史事件何贤-何厚铧欧维士屯门之战台湾民主国郑成功 施琅 二二八事件 马关条约 妈阁庙
ower-权力-力量 不能将power和right对立起来权力“权力主体能够自主运行的力量”right-权利 人们对这种行为的价值判断正当的权利,除了有实际力量外,还有价值判断。正确使用概念。权利是个最一般的概念。国家也有权利(right)权利:行为自由的价值确认利益:价值的基础right被认为是正当的power,这和人们的利益有联系。人权:从事一定行为自由的正当性。right不能超过经济结构,以及被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虽然power是上层建筑的现象,但是它接近经济基础,它反映实际力量的对比关系。权利关系是更高层次的,它附加了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 国家权力来源于个人的权利。关于公司法的划分以及宪法是政治方面的根本法,民法是经济方面根本法的观点。....
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移植问题。 法律移植-法的继承性。法律形式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为其他国所移植。要因地制宜,并要主义别国已经有的经验或已经出现的问题。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权利本位-right 个人权利保护个人权禁止性的规范——不让你做什么义务性的规范——应当做什么就不同的部门法来说,有的部门法主要强调权利,有的则强调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权利本位时兴的原因是适应了人们的合理需要。历史/ 国外/自己经验+科学预见不能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截然分开。
本软件是会员软件,如果你是会员,
请登陆。如果不是会员
请注册。